《杏坛之声》编辑部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配合我系宣传工作,加强系内文化建设,活跃系内文化氛围,促进经济与管理系精神文明建设,成立《杏坛之声》编辑部,办《杏坛之声》报。
第二条 本编辑部名为“经济与管理系《杏坛之声》编辑部”,报纸定名为《杏坛之声》报,为学院经济与管理系系刊。
第三条 本编辑部是由系团总支领导的一个学生组织,并在其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。
第四条 本编辑部宗旨:关注经济与管理系,为全系师生服务,促进经济与管理系全面、健康、和谐发展 。
第五条 本编辑部的任务:
(一)本编辑部积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,宣传系内的重大决策与措施,宣传先进典型,活跃文学创作,促进我系精神文明建设。
(二)本编辑部积极提高社员的写作水平、锻炼其社会活动能力,培养其对社会信息的灵敏性,做到陶冶情操,促进学习,全面发展。
(三本编辑部积极组织记者、通讯员及时做好各项宣传报道工作。
(四)本编辑部及时将学生意见、建议、心声上报给我系领导,促进我系和谐发展。
(五)本编辑部根据具体情况布置工作,并积极策划举行一些创作比赛,以加强文化建设。
第二章 内部机构与制度
第六条 本编辑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,在系团总支的领导下,依我系的规章制度和本编辑部的章程,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
第七条 《杏坛之声》编辑部机构设置:主、副主编, 新闻采编部,信息管理部,记者访问部,打印美编部,调研反馈部,责任编辑 。
第八条 本编辑部设置主编一名,副主编两名,新闻采编部部长一名及干事若干,信息管理部部长一名及干事若干,记者访问部部长一名及干事若干,打印美编部部长一名及干事若干,调研反馈部部长一名及干事若干,责任编辑四名。
第九条 主编、副主编、责任编辑及各部门职责:
(一)主编全面负责主持本编辑部的工作。
(二)副主编协助主编搞好本编辑部的常务工作、采访报道的组织工作及每期报纸的编辑出版工作。
(三)责任编辑负责各版面校对工作。
(四)新闻采编部负责编辑部各项工作,并对系报进行系统规划。
(五)记者访问部负责新闻稿件的采编、整理及新闻采访工作。
(六)信息管理部负责稿件的征集及信息档案管理工作。
(七) 调研反馈部负责读者的意见调查及反馈工作。
第十条 编辑部应定期召开会议,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安排下阶段工作。
第十一条 编辑部经费
(一)编辑部经费主要由本系拔给,编辑部亦可酌情自行筹划。
(二)财政收支由系团总支负责管理。需报销的发票经主编签字证明后,由系相关领导核准,并予以报销。
第三章 《杏坛之声》编辑部成员
第十二条 凡我系学生,承认本编辑部章程,品行良好,具备一定写作能力,热心社会工作并有一定特长者,可参加公开竞选,经有关评委审核合格后方可加入本编辑部。
第十三条 编辑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:
权利: (一)在本编辑部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(二)有权参加本编辑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。
(三)有权对本编辑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,提出批评和建议。
义务: (一)积极参加编辑部组织的各项活动,认真完成编辑部布置的任务,积极参加参加系内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。
(二)维护本编辑部的内部团结和良好形象。
(三)准时参加所属部门或编辑部全体会议,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,如有急事必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。
(四)积极向本编辑部投发稿件。
第十四条 为促使每位编辑部成员严于律己,编辑部特制定本章程。对违反本编辑部章程规定的成员,应给予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者可将其除名。
第四章 工 作 证
第十五条 工作证是本编辑部成员的标志,成员证只供本人进行采访及写作交流,不得转借他人使用。凡利用工作证作不正当用途者,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编辑部成员资格。
第十六条 工作证必须严格使用,妥善管理,遗失后应及时上报,申请补发。
第十七条 凭工作证采访时,必须经采访单位、个人同意,并用语礼貌,举止大方。
第十八条 工作证由本编辑部盖章并授发。
第十九条 本部成员自动退出或被除名者,工作证应上交本编辑部并及时注销。
第五章 奖 罚 办 法
第二十条 奖励
1.综合测评加分 向编辑部投稿一经采用,可在学期末的综合测评中享受加分待遇。
2.年度表彰 到年度结束,将根据各成员一年来的工作情况,评选出“优秀编辑”、“优秀记者”、“优秀通讯员”、“优秀社员”等奖项,并授予荣誉证书。
第二十一条 惩罚
1.批评 如成员表现不积极,不自觉执行相关任务,各部部长有批评权。
2.除名 凡是被除名者,将不再被认为是本编辑部成员,不再享有编辑部成员的相关权利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制订并经系领导批准后生效,若进行修改须及时组建修改委员会,并由其进行修改。
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本系规章制度相冲突,以本系规章制度为准。
经济与管理系团总支
《 杏坛之声》编辑部
2009-10-26